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有没有博士后站设立计划?对于轨道交通产业内的博士后创新人才有哪些引进的激励措施?对于青岛市“十百千万”博士后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有哪些针对轨道交通产业的相应实施计划?

毕建国工委副书记、管委常务副主任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管委工作的关注。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有博士后工作站申报计划,各项工作正在推进。对新进入我区在站(基地)博士后(不含以在职人员身份招收的),在其获得市级资助的基础上,按照市级资助的 50%给予每月 3500 元的基本生活资助,获得市级激励生活资助的,从获得激励生活资助的当月起,按其获得金额的 50%,每月加发 1000 元或 3000 元。博士后生活资助的发放以实际在站(基地)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两年(24 个月)。博士后安家资助。对出站(基地)在城阳就业创业的博士后,按其获得市级博士后聚青资助金额的 50%,给予 12.5万元、17.5 万元或 20 万元的配套资助。博士后可按其所获得市级资助金额选择逐年或一次性申报配套,工作满 1 年后给予总额的 20%,工作满 2 年后给予总额的 30%,工作满 3 年后给予剩余的 50%,也可工作满 1 年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宅后或工作满 3 年后一次性申请。
对新设立并招收首位博士后的工作站、基地(不含分站、分基地),在其获得市级资助的基础上,一次性分别给予设站(基地)单位 100 万元、50 万元的站(基地)设立资助。基地经批准设立工作站的,按工作站的资助标准补齐差额部分,站(基地)设立资助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