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就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提出建议,不少群众片面解读,认为是全面放开,可以任意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青岛和周边区市多年来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取得的成果不易,希望今年不能放松,还要继续加强执法管控。

杨钊贤党组书记、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反映的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已收悉。为强化烟花爆竹的管控,今年以来,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强化落实管控措施,倡议广大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了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加强了重点时间的巡查,查处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一定成效。自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施行《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城市建成区范围和其他区域特殊场所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保障了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烟花爆竹并非全市禁放,禁放区域、场所之外,未作出禁放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管控有关工作,努力减小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4-01-18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