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兴起了很多新型养生场所,包括“中药+奶茶”、“中医+酒吧”以及中医院药膳食品饮品等的“赛博朋克式”养生。
这种场所在监管中是否会存在营业执照内容与实际经营内容界限模糊打擦边球等问题?想要经营这样的店铺是否需要在卫健、餐饮等多领域都获得经营许可?

张咏雁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中药 奶茶”、“中医 酒吧”以及中医院药膳食品饮品等的“赛博朋克式”养生问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药、中医等相关经营需要办理相关许可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果您发现了未取得相关许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线索,欢迎您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直接联系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卫健部门反映问题。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03-21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