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兰高速双埠段扩建后,距离青特悦海府2期仅30米,噪音严重超标,超出国家标准10至15分呗,根据青岛生态环境局(青环审2021(23)号文件)的批复,已经明确青岛交发集团有全封闭声屏障的预留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至今青岛交发集团一再推诿搪塞,不执行青岛环保局的环评批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防治法》,请问张局长,青岛环境生态局执法人员何时去执法?合适建设全封闭声屏障?何时还市民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张均雷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2021年11月18日,我局依法批准《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中“对噪声敏感点路段预留全封闭声屏障等工程降噪措施布设条件”的表述,其意思为包含但不限于全封闭声屏障的工程降噪措施,具体采取和预留何种措施布设条件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条件等各种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关于青兰高速改扩建后噪声问题,建议您向建设单位反映或咨询。
2025-04-09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