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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上搞得建设被举报后,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应该移交自然资源局,未移交且在拆迁过程中包装成“存量房”

匿名用户 2025-04-28

这类房屋居然在拆迁时候居然被承包人当作“存量房”(也就是宅基地)按照25万一个卖给同村村民30多个,镇街自然资源所在认定宅基地土地性质的过程中,是不是存在把关不严格?

薛洪利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此问题是由农业农村部门主管。

2025-05-1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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