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林瑞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市医保局
网友您好!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的失能失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基本照护服务保障或资金保障。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按规定接受失能失智等级评估。评估等级达到三、四、五级、或评估为重度失智的成年参保人,可以按规定享受护理保险待遇,评估标准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青医保发〔2022〕30号)执行。申请人或家属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携带失能失智相关的病历材料,就近向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青岛医保”小程序提出申请。
感谢您对青岛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5-05-13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