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区长您好,2020年7月29日《问政青岛》栏目反映了苏州路14号这座百年老屋即将垮塌问题,非常感谢您第二天就到现场办公,并指示尽快解决。8月9日在此居住的全体居民基于对您和区政府的完全信任,配合政府无条件搬离并腾空了该房屋,江苏路街道办事处把大门钉上挡板,并多处张贴严禁进入房屋告示后就没了下文,至今又过了七个月,所有居民还是有家不能归,苦不堪言。2月16日,相邻的苏州路15号甲垮塌了,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处理这个事件,苏州路14号依然被冷落、居民还在苦受煎熬,再次恳请高区长能在百忙之中体察我们的疾苦,尽快启动苏州路14号征收,同时希望在启动征收前能给搬离的居民一个妥善的安置办法,多谢!

高健区委副书记、区长
市南区政府
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对市南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反映的苏州路14号楼院经相关房屋产权人聘请房屋结构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机构于2017年5月21日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苏州路14号房屋被鉴定为D级。且该楼院已于2016年底列入2017年度市南区西部棚户区改造江苏路47号等楼院房屋征收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9月公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工作完毕后,受2018年初省、市棚改政策调整,棚改资金未到位因素影响,该项目停滞至今。在房屋未实施房屋征收前,房屋产权仍为居民所有。2020年8月4日,经安全专家现场查勘,苏州路14号房屋已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按照《青岛市房屋安全使用条例》相关规定,江苏路街道江苏路社区居委会于2020年8月7日就其危房治理问题召开居民议事会,就苏州路14号房屋危情治理事宜督促相关安全责任人进行治理,经现场书面征求意见,所有产权人均明确表示不予维修,强烈要求进行房屋征收;在危险房屋未得到有效治理的情况下,按《青岛市房屋安全使用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江苏街道办事处对苏州路14号危险房屋内居民予以劝离,并暂时强制停止该房屋的使用,以确保该楼院居民人身安全。目前区政府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逐步启动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