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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公证处违法出具公证书,司法局应如何处罚?

匿名用户 2021-03-24

青岛市中公证处2012年12月26日,出具一份法定继承公证书,该公证书存在认定实事错误,出具时效提前一个月,并将活人公证为死亡等严重违法行为。请司法局领导调查清楚,依法处置。

万振东党委书记、局长

市司法局

网友您好!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对公证机构作出的公证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公证协会投诉。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1-03-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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