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谷之光小区子女就近入学问题#


尊敬的张区长:
您好!我的诉求是关于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的山东大学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及中学)不让就近学龄儿童入学问题。
我们是碧桂园蓝谷之光楼盘的业主,2018/2019年房价高峰时在此花费两百多万元购房置业,掏空了全家“六个钱包”。我们小区距离山东大学附属学校(包括蓝谷幼儿园、蓝谷小学、蓝谷中学以及在建设中的山东大学实验中学)仅仅一路之隔,最近处直线距离不到一百米!入住后我们适龄子女上学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已经向相关部门反应过很多次,都得不到解决。给我们老百姓的回复是这所学校只招收特定孩子(高学历人才引进及附近拆迁村民)。说是有三方协议。
据我们附近居民所知道情况:1、国家基础教育司明确规定为减轻孩子接送等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要安排就近入学。2、山东大学附属学校是财政拨款建的公立性质学校,既然是公立性质就要按国家教育部要求执行,所谓的三方协议能违背教育大政方针吗?协议的制定本身就有异议。3、大家都知道目前我们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每个班级人数小学45人以内,中学50人以内。目前绝大多数学校人数都是满学位,即使个别学校少也就少几个,教育资源非常紧张,而这所蓝谷山大附属学校为了满足执行所谓“三方协议”每个班就二十几个孩子,学校为这部分极少数“特权”孩子配备的晨读室、阅览室等教学资源远超我们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资源。
各位领导这所学校不是贵族私立学校,是一所财政拨款的公办学校,为什么实行小班制呢?为什么优质的教育资源不能惠及更广大居民孩子能,离我们一路之隔有很多空余学位的学校我们孩子不让上学,要到3公里的镇上去上学呢?难道只是为了满足所谓的三方协议吗?山东省教育厅发过关于为吸引人才引进提供随迁子女优质教育的文件,是为了吸引人才而不是为了给人才搞特权,损害周边居民子女接受就近入学教育的权利。
今年国家教育部又明确发文将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所有适龄儿童,不能搞特权的。
请区委相关领导重视学校周边百姓子女就近入学,孩子年龄一天天长大,不能再给我们用“拖”字解决,要给来百姓明确的答复。谢谢!

张元升区委副书记、区长
即墨区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2011年,经国务院教育部批准,青岛市政府和山大签订协议,决定建设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为满足山大教职工子女教育需求,2017年5月,蓝谷管理局、即墨区政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共同签订《共建蓝谷中小学、幼儿园协议书》,规定了招生范围,在首先满足山大教职工子女入学的前提下,承担蓝谷引进人才和给学校供地村庄村民子女入学。
蓝谷小学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开学,由于新校还未建成,临时办学地点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东楼。2018年9月搬至现址,共有21个教室(目前已使用19个)。由于蓝谷中学未建成,现中学部暂时在小学办学。截至目前,该校共有九个年级19个班、597名学生,平均班额为32人/班。此外,受办公区域规模所限,该校安排每班两位教师在教室办公。受拆迁进度影响,学校操场至今未完全完工,学生缺乏运动场地,相关年级需乘车前往山大青岛校区上体育课。
下一步,根据蓝谷管理局统一规划,将积极推进蓝谷小学二期项目和蓝谷中学建设进度,预计2022年秋季将建成启用,届时蓝谷小学、蓝谷中学均将达到36个教学班的办学规模,初中部将搬迁出蓝谷小学。区教育体育局、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蓝谷管理局等部门将统筹研究解决蓝谷区域内居民子女就学问题,科学合理地进行招生区划,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