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
位于金口镇金府花园小区,于18年交付距今已经快3年。当初买房子时候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养猪场会搬迁,业主也曾向镇政府反应此情况但是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理。小区和养猪场仅有一墙之隔,整个小区臭气冲天,真的十分影响居住。既然这个地块能批成居住地块,有个养猪场仅仅与小区一墙之隔真的不符合居住要求。希望区政府能为金府花园小区全体业主排忧解难。

张元升区委副书记、区长
即墨区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金口镇金府花园小区北侧墙外养猪场,为即墨市金口镇互助养猪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负责人是刘波,已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环保备案(备案号:201737028200000207)、动物防疫等手续。该养猪场于1998年建成,占地约10亩,投资400万元,养猪场建有90立方米沉淀池一座,建有40立方米猪粪暂存池一座,地面已硬化,有防雨棚等防雨设施。养猪场现存栏量约100头。负责人刘波表示10月1日前将所有生猪出栏,且不会再进行养殖。工作人员已要求该养殖场负责人在生猪出栏前对产生的猪粪日产日清,沉淀池定期喷洒除臭剂并用篷布苫盖以减少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021-09-27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