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继明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的工作。分期交费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续期交费时一般设置有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您虽然未交纳当期保费,但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具体宽限期的约定,您可以阅读保险合同,或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咨询。宽限期结束,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经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023-08-02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