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城市管理局 问题

李沧四流北路39号院几千平米铁皮房是否违建问题四月初向城管局反映,至今设有落实答复含糊不清不符合事实

网友 2024-07-23

城管部门的答复如下“网民反映的四流北路39号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原为青岛市化工局仓库(商业局下属单位)。2016年袁某毕某夫妻通过法院拍卖购买了该院产权,该夫妻称,在拍卖购买时,该院所有建筑物就已存在,但不清楚建成年代,目前作为仓库对外出租。经执法人员现场确认,地上建筑物非新增建设,相关问题还在调查中。目前执法人员已下达限期提交证据通知书,并通过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查看原始资料,来确定涉嫌违建建筑的建成年代、建设人、有无合法手续等问题。如确属违法建设,将按照拆违程序依法推进。”

以上答复含糊不清且不符合事实。原因如下:

我反映的是“几千平米铁皮房”的问题,答复中只字未提是否落实了铁皮房是否是违建。答复说“四流北路39号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2016年通过法院拍卖购买了该院产权……在拍卖购买时,该院所有建筑物就已存在,但不清楚建成年代……”,是在用合法建筑来掩盖“几千平米铁皮房”的问题。“但不清楚建成年代”是在为现房主开脱。事实上我反映的这几千平米的铁皮房是在2016年后建设,根本不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的,更不是房主2016年买时就有的,城管到现场难道看不见是近几年才建的(有卫星照片和现场照片做证。

希望城管部门对李沧区四流北路39号院的几千平米铁皮房是否是违建做出明确答复。希望政府有关部严查、督办,给百姓一个正确的、完整的、让人民满意的答复。

回复为盼!

王博彤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兴城路中队联合街道办事处现场查看,院内确有铁皮房,执法中队责令当事人限期内提供了包括法院执行裁定书等书面材料,根据当事人提交材料显示,四流北路39号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建设的,原属青岛市化工局仓库(商业局下属单位)。该院有证合法建筑总面积9509.4平方米以及无证房屋472.63平方米。袁某毕某夫妻2016年通过法院拍卖购买该院产权,包含所有地上建筑物所有产权,反映的铁皮房涵盖在内,目前作为仓库对外出租。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新增违建。因该投诉问题已经进入李沧区信访程序,建议通过原程序继续办理。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通过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全民城管点靓青岛”功能模块,参与“青岛城管有奖随手拍”,也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2024-08-07 10:03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