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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医院急诊转青岛三甲医院

匿名用户 2024-09-20

脑梗在区县医院急诊就诊,因相信青岛三甲医院的医术,想转诊到青岛医院手术,但是区县医院说他们医院能治疗不建议转诊。我们签了字自己转青岛了,但是后来要报销的时候,区县医院说这种不是医院建议的转诊情况不能给开转诊证明,就导致区县医院急诊几个小时花的钱没有办法放到青岛住院的医院一块报销,请问这种情况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吗?

管仁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医保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医保局的工作。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参保患者急诊持续留观超过24小时或直接转入院的急诊费用可以合并到住院费用里一并结算报销;参保患者急诊后通过转诊转院治疗的,急诊费用凭转诊证明由转入医院合并结算;是否需要转上级医院由接诊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判断。

2024-09-2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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