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符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的银行会在25日自动调整,第二种种方式是申请重新发放贷款(可能描述不准确,大概就是重新申请的意思)请问
1.如果选择第二种方式,需要走什么流程,
2.重新申请后会是什么利率为基准,是否比第一种方式更划算
3.符合条件的银行是否会尽量不予或者延后,或者说服贷款方不使用第二种调整方式。

李继明二级巡视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青岛金融监管局的工作,关于您提问的“利率下调可否选择重新申请发放贷款的问题”。目前,辖区各商业银行已根据总行统一安排,在10月底前批量完成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对于LPR基础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当前,新一轮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完成后,存量房贷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利差已明显收窄,尚不满足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的条件。详细情况可向您的住房贷款发放银行具体咨询了解。
2024-11-14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