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永安路星期8啤酒屋附近人行道有商家在人行道用笼子养鸡,影响市容,去年市民就在民生在线反馈过,结果此问题仍然一直存在,为何市民没有看到行政执法人员前去处理?为何不坚决禁止此类行为?难道只是投诉之后下达一张责令改正通知书就完事了?还是在人行道养鸡符合规定?请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督导李沧区相关部门现场查处,还市民一个整洁的出行环境,不要再只下达改正通知书,结果商家还是我行我素继续在人行道。

马锦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永安路星期8啤酒屋附近人行道用笼子养鸡问题,辖区执法中队于2024年12月16日对使用笼子养鸡的商户下达过《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在限期内已改正完毕。接到举报后,经现场核查,确有反复回潮问题,执法中队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立即整改完毕并表示不会再发生类似问题。下一步,辖区执法中队将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感谢您的参与。
2025-03-24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