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局长您好,我是青岛人,现想要开办民办非企业的运动俱乐部,会面向成人与青少年,但不包含 3一6岁儿童,但前往市民中心多次,市体育局告知民办非企业的运动俱乐部已经饱和,但没有任何文件,最后打听,说现在办理青少年培训俱乐部问题需要二次消防,自己已经在积极办理二次消防但自己再次询问,告知无法办理,办证需要进行整顿,自己查询到一个省里体育类校外培训设置标准的文件,自己查看文件后并未发现针对自己的问题有不允许办理的现象,只是不再审批2-6发儿童的证件,我想问一下,现在申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到底如何申请?流程是什么?

蔡全记党组书记、局长
市体育局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青岛体育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一条,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再成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的通知(鲁教监管字〔2024〕5号)要求,办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需提供办学许可证方可进行培训,目前办学许可证的具体流程还未明确,目前我局正在跟市教育局积极推进该项业务办理流程。您也可以到所在区市的审批部门申请区级体育类民非俱乐部。
再次感谢您对青岛体育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2025-06-09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