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永定路、兴山路等路段人行道、小区楼院经常出现市民堆放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市民反馈在全民城管点靓青岛平台沧口街道以及所属社区居委会每次都是想等到市民装修完毕再进行清理,将建筑垃圾一堆放就是好几个月,不管是否影响市容,李沧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也总是在建筑垃圾没有清理情况下就仅凭沧口街道的一个情况说明就予以审核通过结案,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口中队也并没有主动作为督促堆放建筑垃圾的市民马上清理,而是任凭市民长期堆放下去,请市城市管理局督导沧口街道办事处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口中队遇到人行道堆放建筑垃圾及时安排人员清理或者督促堆放建筑垃圾人员即产即清,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以及处罚,联合民警等部门对屡次三番在人行道上乱堆建筑垃圾的市民进行严肃处罚,让其不敢随意在人行道上堆放建筑垃圾,并督导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及李沧区、其他区市监督指挥中心在相关部门对堆放建筑垃圾问题没清理完毕不要予以审核通过结案,不要让各街道社区都以等到居民装修完毕为由集中清理就给结案了,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能对违规堆放建筑垃圾执法督促即产即清,沧口街道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口中队为何就做不到督促相关人员即产即清?而是任由市民继续堆放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王博彤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李沧区沧口街道辖区内永定路、兴山路等路段人行道及小区楼院建筑垃圾长期堆放、相关部门未及时督促清理的问题。经落实,该区域多为开放式楼院,无物业管理单位,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永定路18号院内存在堆放建筑垃圾问题,通过与社区工作人员沟通确认,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属无主垃圾,已联系属地办事处进行清理,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针对此类问题的长效管理,后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联合整治。积极联合属地街道、社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一旦发现建筑垃圾堆放行为,立即依法督促责任主体清理,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明确处置标准。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告知周边居民严禁以“等待装修完毕”为由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垃圾;对人行道、公共区域的建筑垃圾,第一时间核实堆放人并督促其“即产即清”,对无主建筑垃圾,由属地街道、社区及时安排清理,确保不影响市容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在督促清理的同时开展批评教育;对拒不整改或屡次违规堆放的,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形成执法震慑。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