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会不会拖很久?

王振东党组书记、主任
青岛仲裁办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高效、快捷正是仲裁的优势之一。
根据青仲仲裁规则规定,对于标的额300万元以下即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案件,审理期限是两个月;对于标的额300万元以上即适用普通程序的仲裁案件,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这个时间是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到作出裁决之日止计算的。但实际上,很多案件并不需要这么长时间,根据我们的数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从仲裁庭组成到结案的平均天数为66天。
我们在案件办理中全流程积极推行调解。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经调解结案的,审理周期大大缩短。同时,我们也会在各个环节加强期限管理,尽力提高效率,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让当事人能够更快地解决纠纷,避免“迟到的正义”。
2025-10-14 1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