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振东党组书记、主任
青岛仲裁办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高效、快捷正是仲裁的优势之一。对于标的额300万元以下即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案件,审理期限是两个月,对于标的额300万元以上即适用普通程序的仲裁案件,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这个时间是从组庭之日起到作出裁决之日止计算的。但实际上,很多案件并不需要这么长时间。我们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积极推行简易程序。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审理周期会大大缩短。同时,我们也会在各个环节加强流程管理,尽力提高效率,争取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让当事人能够更快地解决纠纷,避免“迟到的正义”。
2025-10-14 1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