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作为旅游城市,有很多热门景点吸引游客慕名前来。
然而,这些热门景点被很多酒店餐饮企业变成了恶意竞争的“流量密码”。例如,某酒店名为“五四广场店”但距离五四广场步行距离达3公里远。此外,还有位于即墨的某连锁酒店名为“鹤山路地铁站店”,然而该地铁站点最快也要明年年底才能开业。
如此“引流”起名,既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打击了我市营商环境和对外形象。
根据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线索,我们了解到该类名称均在审批时线上快捷办理。希望审批局相关负责单位对该类行为从审批层面予以拦截,也辅助设立相关标准,明确该类名称适用范围,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谢谢。

隋朋铎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行政审批局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要求,我市企业名称实行自主申报制度,申请人根据查询、比对和筛选的结果,选取符合要求的企业名称,并承诺因其企业名称与他人企业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您发现企业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32-12345。
2025-10-2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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