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仁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医保局
网友您好,参保职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定点就医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为800元。青岛市市立医院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据您所述,核磁共振与CT花费共计700元,未达起付标准,故医保无法报销,详细问题可咨询电话0532-85777550,感谢您的参与。
2025-10-23 15:50

市医保局
网友您好,参保职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定点就医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为800元。青岛市市立医院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据您所述,核磁共振与CT花费共计700元,未达起付标准,故医保无法报销,详细问题可咨询电话0532-85777550,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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