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相关文件规定,市内四区严禁投放互联网共享单车,崂山区也在禁止投放范围内,目前其他三区都没有共享单车投放,但崂山区旅游集团主导引进哈啰单车,利用原48个公共租赁自行车投放点,在规定的点位投放和回收,混淆概念,打擦边球,在未向区交通运输局备案审批的情况下,就允许哈啰共享单车违规投放,哈啰单车企业超量超范围乱投放,也纵容骑行者随意影响行人通行的地方停放。后期哈啰电动助力共享单车、哈啰双元电动共享单车、滴滴青桔电动助力企业单车跟进违规乱投乱放,骑行者随心所欲的乱停乱放,秩序混乱,影响市容,影响通行。建议在市里未出台关于共享单车新的政策前,在未通过审批前,在未向社会公示前,在未指定游戏规则前,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彻底清理违规投放的共享单车。本人欢迎共享单车提供便民服务,但反对没有底线的企业只考虑自身利益,不考虑对城市和市民负面影响、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随心所欲的乱投乱放,有电子围栏不用,故意纵容骑行者随意停放,造成秩序混乱,任其野蛮生长的企业违规投放,希望旅游集团以人民为中心,认真担负起国有企业的主体责任。备注,图片一是之前的公共租赁自行车投放(回收)点,图二是共享单车随意设的投放点,图三是堵塞人行道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

仉元明区委副书记、区长
崂山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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