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局长!咨询一下公租房申请条件,复审时,收到的公租房补贴是否计入收入?

丁树更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市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公租房及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全部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且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的4倍。您提出的资格复审时公租房补贴是否计入收入问题,根据职责分工,收入、财产审核由民政部门负责,经了解,公租房租赁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详情您可咨询所在区民政部门。
2026-04-16 1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