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局长!申请公租房面积是按什么标准?未轮候到房子的,发放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丁树更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市公租房面积主要集中在40至6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60平方米,具有公租房保障资格的申请家庭参加公租房配租登记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按照《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实施方案》进行计分排序,按照分数,分高者先选。未入围的家庭,可在市场租赁房屋后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获得保障,租赁补贴的计算标准为“(保障面积标准-自有住房面积)*租赁补贴标准=领取租赁补贴金额”,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范围内户籍家庭保障面积标准按照家庭人口计算,一人户面积为30平方米,二人户面积为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面积为60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2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93(含)元的非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8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693元低于2540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6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2540元以上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14元。其他区(市)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由区(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市)财政部门统筹辖区内商品住宅市场租金水平和被保障家庭收入水平合理确定。若您后续有其他问题,可拨打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开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
2026-04-16 15: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