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4日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的通告》将湛流干路西段更名为香港中路;湛流干路中段更名为香港东路:湛流干路东段更名为崂山路,因此从来就没有“香港路”的路名存在,1997年后更名了香港东路、香港中路、崂山路,两年后制作这批古力盖的路名还是错误的,请青岛市民政局抓紧时间与青岛供电公司、城市照明公司对接将标有“香港路”字样的电力、路灯井盖更换或者采取相关措施将“香港路”更改为准确的“香港中路”,并给黄岛区供电公司、公用事业集团等发函对接将黄岛区井盖标注的“长江路”更换为正确的“长江东中西路”,或者采取措施将长江路修改为正确的路名名称,不应该继续使用不准确的“长江路,回复请分别写明对接情况以及何时完成整改,而不是敷衍答复不是市民政局负责让市民自行联系。

盛梅党组成员、青岛市慈善总会专职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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