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邦听海小区的生活用水,物业将我们的政府供水单位西水务的供水偷着改成了民企志源水业的供水,水费收入为3.7元/吨高于政府规定价;
2)小区的供电没有交工验收(没有交工验收报告)就投入使用,也不能接入政府电网,电视台也报道了开发商拒绝整改,政府能管的了他们吗?

周安主任、区长
西海岸新区
感谢您对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主管部门落实,依据青西新发改〔2017〕170号 二、配套政策(三)对城区内供水企业尚未抄表到户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70元,污水处理费1.00元);依据青西新发改〔2019〕36号“对由于居民用户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执行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来水价格2.70元,污水处理费1.00元)。”目前市场监管局正在依法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关于供电问题,2006年3月1日开始《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标准的批复》(青价〔2006〕3号)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实施。
2012年9月30日,原黄岛区和胶南市合并为黄岛区,原胶南行政区经请示青岛市物价局同意后,从2013年7月15日执行《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费标准的批复》(青价〔2006〕3号)。
该小区用电申请时间为2013年1月4日,因此未收取供电配套费。送电时开发建设单位没有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意向,未跟供电公司签订无偿移交协议,所以该小区未按一户一表送电。
2021-11-24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