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西海岸新区 问题

薛家岛街道办和漓江路居委会多次主动自我打脸

像梦一样自由 2022-05-16

#金沙滩壹号小区业委会问题#

36位网友提问过相似问题

2020年11月金沙滩壹号小区业主发现业委会筹备组报名人员有造假情况,向黄岛区人民政府、薛家岛街道办和漓江路居委会举报5号楼1单元1701户和7号楼2单元2503户“业主,”持有的是伙同开发商宝都公司制作的假合同,作废的假发票 ,薛家岛街道办和漓江路居委会对于此举报却置之不理,仍在2022年5月5日发布审查通过这两名假业主参与筹备候选。该两名所谓筹备组报名人,2020年11月报名时和2022年5月复核都未提供房产证,仅提供标注为“非正式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2020年11月报名前一天开发商开具全款发票,随即再作废发票,所以2022年5月复核时无法再提供发票和全款付款支付凭证,面对业主质疑,街道办和居委会故意遮掩,蒙混过关。2022年5月5日小区业主们登录政府“网上房地产”网站进行小区房屋销售信息查询取证,金沙滩壹号5号楼1单元1701户和7号楼2单元2503户至今都处于“未售出”状态,也就是说这两套房屋经过官方确认,开发商尚未实现销售,一直持有“非正式合同”报名的两名人士显然是假业主,根本无权作为筹备候选人。金沙滩壹号小区业主们绝不能容忍薛家岛街道办和漓江路居委会肆意妄为,要求彻查。

西海岸新区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主管部门落实,关于金沙滩壹号小区业委会问题,目前,金沙滩壹号小区业委会已进行到成立业委会筹备组截断,筹备组业主代表已报名结束,正由漓江路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中,业主对5号楼1单元1701户和7号楼-2单元2503户业主身份表示质疑 。针对此问题,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有权人是业主;未记载的不动产共有人能够证明其为所有权人的,应当认定为业主。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买卖、赠与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认定为业主。”而本小区两委业主在报名时提供了合同、发票、物业缴费证明,街道物业办、律师、社区经依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认定为该两户居民位业主。街道物业办、居委会对合同、发票、销售证明只能依法从业主提供的证明上鉴证,对于合同、发票的真假,无法鉴别,对有异议的业主,社区已告知可提供相关证据,社区会联系相关部门核实。

关于金沙滩壹号小区不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处罚。

关于小区电梯梯控问题,经核实,目前不论业主缴费与否,都会进行升级,只是升级时长不同。对暂无电梯卡的业主,会由物业人员代为打卡。

2022-05-31 15:04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