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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滩一号小区业主委员会难成立

匿名用户 2022-05-17

#金沙滩壹号小区业委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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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两名恶意业主关于小区分区诉讼薛家岛街道办,导致金沙滩壹号小区业委会筹备工作停滞一年半,薛家岛街道办和漓江路居委会现在又妄图让两名“假业主”混入小区筹备组候选人中 。2020年 从街道半和居委会书面公示出来的通告看,薛家岛街道办和漓江路居委会2020年是认可青岛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公布数据权威性的;也是公告明确要求报名人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一年半恶意诉讼后重启筹备组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面对资格审查公告,192名小区业主联署签名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中举报5号楼1单元1701户和7号楼-2单元2503户“业主,”持有的是伙同开发商宝都公司制作的假合同,作废的“假发票”,韩姓工作人员面对记者提问对于业主们异议的意见,直接打脸,承认两名被举报的不合格人没有房屋产权证,有非正式合同、开发商、物业公司说向谁交付房屋了,谁就是业主, 没必要采用青岛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公布数据。面对异议业主要求去税务机关核对被举报的两业主的购房发票有效性,承认2022年5月资格审查公示前也没有去税务机关审查发票原件。

西海岸新区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主管部门落实,关于金沙滩壹号小区业委会问题,目前,金沙滩壹号小区业委会已进行到成立业委会筹备组截断,筹备组业主代表已报名结束,正由漓江路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中,业主对5号楼1单元1701户和7号楼-2单元2503户业主身份表示质疑 。针对此问题,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一节 业主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所有权人是业主;未记载的不动产共有人能够证明其为所有权人的,应当认定为业主。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买卖、赠与等旨在转移所有权的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认定为业主。”而本小区两委业主在报名时提供了合同、发票、物业缴费证明,街道物业办、律师、社区经依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认定为该两户居民位业主。街道物业办、居委会对合同、发票、销售证明只能依法从业主提供的证明上鉴证,对于合同、发票的真假,无法鉴别,对有异议的业主,社区已告知可提供相关证据,社区会联系相关部门核实。

关于金沙滩壹号小区不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物业费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处罚。

关于小区电梯梯控问题,经核实,目前不论业主缴费与否,都会进行升级,只是升级时长不同。对暂无电梯卡的业主,会由物业人员代为打卡。

2022-05-3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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