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近期需要到外省市投标,听说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到加分和价格优惠政策,招标单位要求有主管部门盖章的小微企业证明,请问到哪个部门办理,如何出具有效的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郭振栋局长
市民营经济局
您好!感谢您对市民营经济局工作的关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您在参加招投标时,可查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2-08-16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