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劳动合同今年8月份到期,并且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表示担忧,想咨询一下上述合同续签事宜。

丁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应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确定,如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的规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单方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您不符合上述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的,需向您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感谢您的参与!
2025-01-07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