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底,美团出台“防疲劳举措”,外卖骑手跑单时间超过12小时将被强制下线。在现实中,外卖骑手的休息休假权很难得到保障,如每天工作时间过长、需要整日休息时常被拒绝或扣款。由于一些外卖骑手和平台用工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或承揽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不在人社部门受理的劳动纠纷范围内,应走诉讼程序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请问市人社局对于此类“新就业群体”,如何保障休息权?有没有希望让外卖骑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丁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
外卖骑手属于新业态领域用工。按照相关规定,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对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的,或者双方订立的书面合同名为承包、合作,实质包括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可以认定双方间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简称“三指引一指南”),”三指引一指南“对当前法规政策环境下,平台相关企业在规范用工上给出了规范模板。我们人社部门也会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立足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采取多种方式向企业做好宣传解读,稳妥有序推动”三指引一指南“落地落实,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履行用工主体责任。感谢您的参与!
2025-01-08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