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林瑞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市医保局
网友,您好!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面:
1.缴费主体: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共同缴纳;居民医保采取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2.个人账户: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在职职工每月划入缴费基数的2%;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
3.退休待遇: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无需继续缴费;居民医保需按年缴费,不缴费即停止待遇,无终身保障。
4.缴费周期:职工医保按月缴费,由用人单位统一代扣代缴;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在集中缴费期(9-12月)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次年享受待遇。
关于医保待遇享受方面:建议查看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简表(2025)》http://ybj.qingdao.gov.cn/gg_117/202503/t20250311_9092745.shtml,如需进一步咨询,您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0532-85770358。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2025-05-13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