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市南区政府落实了十年也没解决的处理结果之一,答复】——
处理结果:
您好,来信收悉。经市南区政府落实,龙口路25号院平台建筑系由山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开发增建的,并分配给其单位职工,在龙华路房管所建账代管前即已经存在并被分配由徐升使用。 2002年,徐*根据国家房改政策申请购买该房产权,并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并发放房屋产权证。您已通过信访途径反映该问题,信访来信编号:37020000202012310051,2021年3月15日,中心已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处理时间:2022/3/31
以事实说明:<1>市南房产管理中心是16年7月11日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而并不是2021年3月15日出具的。(当时和邻居签署不同意)——在时间上造假!
<2>市南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其内容是501原有住房登记在册的信息,并不是平台违章房的信息。——张冠李戴、以假乱真;弄虚作假、知法犯法!
请问市南区区长,有事实依据~有图有真相,为什么落实了十年没解决问题?还要再落实多久才能解决?

傅跃鑫区委常委、副区长
市南区人民政府
前期我区工作人员与建设开发单位进行了沟通,因时间久远,相关案情的档案资料已缺失,且我中心无相关职权确定涉事房屋为违章建筑,建议其向规划部门联系。
详情请反映人拨打市南区房管服务中心公房科电话82883871咨询。
2022-06-17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