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军红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您反映情况涉嫌违法建设问题,按《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职能分工相关要求,应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置,我局也会积极配合,做好土地和规划服务工作。
2022-06-07 14:46
龙口路25号现状,公共平台上有四处违章房在江苏路城管中队的庇护下一处未拆、包括12年已下限期拆除决定书的两户。在反映问题的过程中,江苏路城管中队的表现让人大跌眼镜~92年入住的房子12年在建时反映的问题,十年的时间楞把平台违建说成是三十年遗留问题,还是通过12345。——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还有一位城管队长,带着队员及居委会主任到院里去找谁是发帖人~导致当初的24户联名最后所剩无几声称城管就不办事找也没用,城管也说上哪去找回来还得上他们这~
年前,由于楼顶违建拆除的排气管导致四楼以下居民卫生间排气倒灌四楼邻居找501让其想办法,结果是改道。因此更不透气了,找了江苏路城管中队,yd守着违章户说你反映的,就剩你了意思是也让我改道...有这样处理事情的吗?明明是违章建筑,而且我也在现场说过。城管中队却放着问题不去解决,倒是去找反映问题的人~这符合要求与执法理念吗?不知房产部门和城管为何一味地包庇违章房图的是啥?宗旨是违建就必须拆,因为楼顶违建都是乱接下水导致墙体及楼下住户遭殃!
请区长落实明白在下结论、对欺上瞒下者严惩不贷!

傅跃鑫区委常委、副区长
市南区人民政府
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市南江苏路城管中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答复如下。经落实,针对龙口路25号楼顶违建问题,江苏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现场查看,并向市南规划发函、青岛市不动产交易中心调取龙口路25号楼顶住户房产信息等进行调查落实,情况如下:龙口路25号1号楼和2号楼楼顶平台有四处加盖的房屋,分别是由1号楼501户、504户,2号楼501户,502户居民加盖。其中一处房屋有房产证,为龙口路25号2号楼503户,不属违建。对其余3处违建,中队前期逐户张贴告知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自家违建;剩余3处违建,中队已对其中1户居民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进入拆违程序处理。其余2户居民,中队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家中均无人,上门及邮寄均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目前中队正同社区多途径查找当事人,做当事人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