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孩子爸爸是乡村教师,近三十年教龄,一直在城里租房住,户口也在其考学后迁出,后落在一个与前妻建的小产权房上,后又与前妻转让了小产权房,等于现在我们一家没有自有房子住。他常年上班奔波于城市与乡村,新政策下他是否可以把户口迁回离乡村学校工作很近的父亲的村庄?今年春天他去世了,两个幼小的孩子和我在城市依然租房住,爷爷前年去世留下农村一个房子,孩子的户口是否可以迁到爷爷村庄,继续留用老人留下的耕地?房子也就可以过户到他们名下可以做为住房在多年后必要时可以进行修缮、居住使用。

杜绍波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的关心关注。
1.您反映的孩子是否可以继续耕种老人留下的耕地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您的孩子如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户内也无其他成员,则无法继续承包老人留下的土地,承包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2.您反映的房子是否可以过户到孩子名下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农户消亡时,权利主体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灭失。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房子是否可以过户到孩子名下,要看孩子是否能够合法继承宅基地房屋使用权。
3.您反映的孩子的户口是否可以迁到爷爷村庄问题,建议咨询公安部门,联系电话:0532-66573160。
2023-08-16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