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
青西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王家石桥社区村干部滥用职权不公开不公平的处置村集体财产。
村集体经济是全体村民的,不是村干部私人财产,公平公正公开的,依法合理分配处置集体财产,是为全体村民谋福祉。 然而隐珠街道办事处王家石桥社区董事长协同监事会主任等村干部,在处置村集体财产时,区分老户新户,区分男女,更令人发指的是同样的村民,母亲享受了村民福利待遇,其儿女就不能享受村集体福利待遇等问题,难道说母子就不能同时享受村民待遇吗?这是什么道理?这都违反国家宪法规定的“人人平等,男女平等”的原则。 在村集体收支亏损时,村干部依旧高额发放村干部补贴。 有部分村民向隐珠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提出质疑,分管社区领导不仅不制止村干部错误的做法,还说村民自治组织,村联席会议定的事,程序合法,办事处不能干预。 请问局长村民自治组织制订的条款就可歧视女性?就可把村民分成三六九等对待吗?村委会在没向全体村民公示的情况下,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可以任性为村干部发放集体财产吗?就可无视宪法规定的“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吗?村委会是自治组织,但不是无政府,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根据相关规定,村委会出现错误问题,上级政府有权纠正,否则有行政不作为之嫌。村民质疑到隐珠街道办事处后,办事处分管领导推诿扯皮,依旧不作为。 敬请还村民一个公平公正公开村民生活环境,望回复为盼!谢谢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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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