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张帅签订了一份抵押借款协议,抵押房产是一套在工商银行台东分行办理按揭贷款的房产,张帅隐瞒了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里面有禁止二次抵押的条款,后来张帅欠钱不还,通过企查查发现张帅本人是多起欠债不还案件的被告人,所欠款项共上千万元,所抵押的这套房屋也超过五次查封,后来我们将这一情况告知工商银行,希望工行能够提起诉讼拍卖房产,早日止损,避免国有资产和广大老百姓的存款流失,但是工商银行视而不见,拒不诉讼拍卖该房产,有人说是张帅找了工商银行的关系,才可以这么做,请银保监会介入

林洁党委委员、副局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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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将住房按揭业务中的房产作为押品缓释本行按揭贷款业务风险,借款人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押品房产为第二还款来源。商业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每期还款情况、还款意愿分析判断贷款风险,评估押品价值及可变现能力,综合风险判断决定是否进一步采取管控措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我局会跟您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您可以拨打我局12378服务热线反映相关问题,也可以寄送信件或到我局反映具体情况。地址:青岛市香港西路67号光大国际金融中心9楼9A.。
2021-09-10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