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下针对50岁以上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政府是否有相关的就业政策?

丁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可到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社保补贴;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性就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感谢您的参与!
2025-01-07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