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沧区李村监管所附近的书院路中防大理寺米线 花了13 吃到异物小飞虫 商家退了13 这就不对了根据食品法 商家拒绝10倍赔偿 需要对其店铺复查卫生 食品安全

张咏雁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该件流转至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前期通过青岛12345热线反映过此问题。该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到大理寺米线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证照齐全,工作人员均持有合法有效的健康证明,食材索证索票齐全并按规定存放,操作间生熟刀板分区,三防设施完善并正常运行。经了解,商家称您是现场就餐,在就餐过程中向商家反映该问题,因监控未拍摄到全过程,双方均无法认定小飞虫来源,商家就您不满意的就餐体验现场给您退款13元,您当场接受后,继续就餐,直至用餐完毕后才离开。该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11:03拨打您留下的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检查结果,您表示不接受,并要求商家给与130元补偿。经与商家协商,商家表示无法满足您的诉求,并出具了拒绝调解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李沧区局决定终止调解,已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03-14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