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市场监管局 问题

市北区瑞昌路滨海1号小区物业代收商业电费不按省政府文件收取,一直按1元/度,请给予处理。

匿名用户 2025-03-14

张咏雁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经了解,此问题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已掌握。该小区转供电单位为山东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的方式收取非直采用户转供电费用,预购电价为1元每度。转供电单位对电费差额部分定期多退少补,退费时间为次年第二季度。目前,2023年转供电费差额已经全部完成退费,2024年即将开始退费流程。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跟踪关注。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03-14 15:58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