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路口建筑退让区设置超过一米二以上的围挡,影响安全视距的,已经涉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确在咱们交通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可强行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负担。核心目的是保障不影响安全视距,确保安全。由此可见,劲松八路与同旺路设的两米多高围挡,咱们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牵头消除安全隐患。

刘天翔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同旺路与劲松八路人行道设的两米多高围挡占道问题,其设置审批虽不属公安交管部门直接管辖,但由此引发的行人通行安全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我们将立即组织警力现场查看,评估影响,并依据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向项目施工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督促其合理设置围挡,保障人行道畅通。同时,您也可以向崂山区城市管理部门反映,有利于多部门协同推动问题更快解决。我们将持续关注此路段通行情况,全力保障行人安全。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6-01-23 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