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发改委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文件要求,自24年2月开始物业收费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物业费最高收费标准不能超过2.52元/平方米,但是城阳区靖城路885号的融创澜山壹号小区一直不按照文件要求降费,要求业主按照2.77元/平方米标准缴费,询其原因竟然是有15和16号楼未交付,可是业主多次询问城阳区物业办等相关部门,已明确该两栋楼已经于23年交付,有相关部门回复电话录音为证,业主也致电城阳区春阳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工作人员也表示核实过城阳区物业办确认收费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可是物业公司仍旧不承认15和16号楼已经全部交付,仍旧在拖延,烦请市场局再次帮忙尽快协调处理,并要求物业扬言15和16号楼未交付的问题给业主做出正面的官方回复,谢谢!

张咏雁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针对融创澜山壹号小区物业费问题,已了解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约谈该小区物业经理。物业经理表示会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委新的价格政策降至2.52元/平方米/月,并退还多收的费用,其表示此方案已报集团,在走审批流程。请您放心,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督促该小区尽快整改到位。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03-14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