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晓党组成员,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理事长
市农业农村局
网友您好,感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您咨询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属于城市管理局职责,经了解有关情况如下。近年来,青岛市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分类,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地区居民逐渐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农村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布局不断优化。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11月印发青岛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改革,一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垃圾分类。
您若需要了解更多信息,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覆盖的具体村庄,请咨询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32-51915265 环境卫生管理处。
谢谢。
2025-07-18 15:59